州參議院通過即登記即投票法案
2010-06-04 (05:26)
(三藩市 )(本報記者朱瑞良三藩市報道)州參議院以22比12通過一項州參議院副執行主席余胤良提出的法案,允許公民毋須選舉日前登記也能投票。余胤良表示,在全國投票率下降之際,已經實行類似法律的州,得到7%的投票增長率。

        十餘個州實施即登記即投票

        余胤良說,「加州目前的投票率,在全國排名第41,我們必須找到增加民主參與的方法以及讓所有公民投票的機會。在加州我們應該實施同日及選舉日登記,這是已獲證明可增加投票率的方法。」

        愛達荷州、新澤西州、緬因州、明尼蘇達州、威斯康辛州、懷俄明州等,都已經成功實施選舉日登記了。北達科他州不需要登記,而北卡州則允許在選舉日前的提前投票期間登記。七個其他的州,如科羅拉多、德拉瓦、佛羅里達、馬里蘭、俄亥俄、南達科他、華盛頓及西維吉尼亞等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都允許在州內遷徙的選民,於投票日在投票站重新登記他們的新地址。

        新標準將在2011年逐步引入

        余胤良說,「當所有合格選舉可以參與時,我們民主的完成是受到保障的。自從2002年以來,已經有很多改變了,特別是科技可以確保選舉的完善,我們應該使用新科技,以突破阻礙一些公民去投票的屏障。」

        根據「加州公共事務會」的統計,2006年只有76%的選民進行登記。選舉官員也報告說,許多人尤其是新公民和年輕人,在選舉日中想投票,到了投票站才發現他們應該先登記。

        余胤良的法案將消除武斷和非民主的時間限制,而此限制阻礙了合格的公民在選前14天內登記登以投票。在此法下,選民將可以在同一天登記和投票,包括在選舉日當天。

        新式標準將會在2011年逐步引入,到時各地選舉辦公室將會配備 VoteCal即時系統,使選舉官員可以立刻確認選民的身分。

        設有VoteCal即時系統的地點新選民得以正常投票,如果在沒有即時系統的地方,則縣政府會讓選民臨時投票。

        這項法案送交州長前,還必須得到州眾議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