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討論港鐵附例 |
2010-06-04 (10:08) |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檢討香港鐵路及西北鐵路附例。 港鐵副法律總監范義明在會上表示,兩鐵合併後已完成檢討附例,建議包括在港鐵內講粗口的罰則由罰款5000元,下調至2000元,並且豁免在私人談話中的粗口,不受附例規管。修例計劃9月生效。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表示,修訂的附例列明,如在車廂內招徠宣傳會被罰,他以今晚的六四晚會為例,擔心如市民穿著印有宣傳標語的服飾,或裝扮成民主女神,是否會觸犯附例。 議員李鳳英則關注,在車廂擠逼的情況下,一些未付足車資而進入頭等車廂的市民,要被罰款500元,港鐵能否運用酌情處理,讓這些乘客補回頭等車廂車資,而毋須罰款。 而另一名議員工聯會王國興指,港鐵應該加強宣傳,推廣文明有禮乘坐港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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