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龍疑遲向國會提交 有利長槍登記制度報告 |
2010-06-01 (05:31) |
(多倫多 )(綜合報道)根據知情法取得的內部文件顯示,保守黨對國會保密有利長槍登記制度的報告,一直到關鍵性投票後2天才公佈。 加通社取得的備忘錄顯示,依法應該在去年10月22日前向國會公佈警方比以往更頻繁使用長槍登記資料的報告,時間早於廢棄長槍登記制度私人議案通過2讀的11月4日。 當時的公共安全部長范龍在C-391議案表決後2天公佈時,還輕蔑地說報告了無新意,無助於辯論。他的辦公室聲稱,部長在10月9日收到槍械專員的2008年報告。 槍械法規定,部長要在15個開議日內向國會公佈報告。根據公共安全部的說法,公佈報告的最後期限是11月6日,但內部文件顯示互相矛盾的事實。 加通社取得的文件包括皇家騎警總長艾略特在9月16日呈交范龍的函件,其中附帶2008年報告,並提醒部長要在15個開議日內公佈。 范龍又在10月8日收到副部長于爾蒂碧(Suzanne Hurtubise)備忘錄,證實皇家騎警已在9月17日呈交報告。她建議部長在法定的2009年10月22日限期前公佈槍械專員的2008年度報告。備忘錄還提到,警方查尋槍械登記資料的次數在2008年增加900,000次左右,總數創下340萬次新高。 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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