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幼兒園斬人案兇徒伏法 |
2010-05-30 (10:11) |
新華社報道,4月29日發生的江蘇泰興市幼兒園斬人案,被判故意殺人罪名成立的徐玉元,今早在江蘇泰州執行死刑。 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攜帶單刃尖刀闖進泰興市泰興鎮中心幼兒園,對幼兒和教師員工大肆殘殺,致29名幼兒、3名教工和群眾共計32人受傷,其中重傷4人、輕傷25人、輕微傷3人。後徐玉元被聞訊趕到的警察和群眾當場抓獲。5月15日,被告人徐玉元在江蘇泰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其進行一審時,當庭供認全部犯罪事實。 一審法庭經審理查明,指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依法判處徐玉元死刑,其後徐玉元不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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