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詐欺案審判塵埃落定 傅新明被判30月牢刑
2010-05-29 (05:34)
(洛杉磯 )(本報記者姜立國洛杉磯綜合報道)在經過長達6年的訴訟後,17名涉嫌對精神病患者及老人進行醫療詐欺高達1500萬元的被告全部審結。26日法院對第17名華裔被告,作出了入獄服刑30個月的判決。

        位於爾灣(Irvine)現年48歲的醫師傅新明(Xin ming Fu,譯音),經法院審理後判定有罪。因先前他利用治療為名,對病患進行一些不必要的診治,或是謊報診治內容,從中賺取回扣,總計詐取款項高達1500萬元。同時他與其他五名共犯醫生也被法院裁決各自須付39萬元罰款。

        該案自2004年開審以來,17名被告被列為詐欺罪犯,其中賀曼•湯瑪士(Herman Thomas)從2000年開始到2006年這段期間,開設醫療中心收取有醫療保險的病人,尤其是針對精神病患者或是老年人士等較容易上當被騙的病患。被告用呼吸治療為由,指定許多藥物,但這些藥物根本就是不必要的,且在給予病患治療過程中,非但沒有治療師在旁監督,且還在一般醫療人員休息的吸菸室裡進行,完全違反醫療使用法則。

        且該醫療中心也給予聲稱呼吸治療的病人糖果、汽水、甜甜圈、甚至是香煙等物品食用。此外還有很多病患根本沒有到該醫療中心進行診治,但該中心依然以這些人的名義報銷呼吸治療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