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依法」不開冷氣 大廈住客慘遭酷熱煎熬
2010-05-29 (05:55)
(多倫多 )(綜合報道)由於物業管理部門拒絕開冷氣,多倫多一幢受資助的住宅大廈(supportive housing building)居民,不得不在他們令人窒息的柏文單位內汗流浹背地度過炎炎夏日,但奇怪的是,大廈中行政辦公室所在兩層,冷氣卻早已打開。

        這幢位於雪邦街(Sherbourne St.)的大廈有112個單位,專為長者和感染愛滋病毒者及愛滋病患者而設。由於他們的房間甚至被室外還要炎熱,大廈的許多住客周四下午不得不在大廈外乘涼。61歲的住客馬克(Shelia Mack)有慢性阻塞性肺氣腫,他說:「我不能在我的單位內呼吸。這很殘忍。」

        管理處職員有冷氣享受

        住戶表示,他們已經就此事向物業管理部門投訴了一個星期左右,但徒勞無功。46歲的艾滋病毒感染者麥健時(Dave Mackenzie)稱,他單位的溫度已經超過30攝氏度。他說:「他們坐在那裡享受冷氣,而我們卻這麼熱,這真是讓人惱火。這太不公平。」

        麥健時還說,物業管理人員甚至將自己鎖在辦公室內,對租客的敲門聲聽而不聞。租客可以到主層兩間房間中的一間乘涼,但這就是唯一提供的緩解方法。

        記者周四下午晚些時候聯繫到了管理該大廈的活賢社 (WoodGreen Community Services)主席史密斯(Brian Smith)。史密斯稱,對這種情況感到詫異。他談及大廈的物業管理人員時說:「很遺憾,他們從沒有聯絡我。我是在15或20分鐘前才聽說這個問題。」

        史密斯隨後立即聯絡了大廈的承包商啟動冷氣。他還解釋說,大廈的行政辦公室是通過一個獨立的較小單位製冷,所以比較容易啟動。

        但這間大廈不是多倫多唯一一幢不啟動冷氣系統而讓租客受罪的住宅建築。多倫多市政牌照和標準部(Municipal Licensing and Standards)的管理人員布麗柏蕊(Elizabeth Blibbery)說,市府還收到其他地方租客的許多投訴。

        兩項法規管制開冷氣

        不過,住宅東主們就表示,市府的兩項法規令他們左右為難。其中一項法規說,在6月1日之前,建築內必須加熱到至少21攝氏度;另一項法規又說,如果有冷氣,冷氣必須在6月2日啟動,溫度要控制在最高不超過26度。

        布麗柏蕊說,市府正考慮修改相關法規,但她同時也表示,住宅東主應有自己的靈活性,調整暖氣和冷氣系統,讓租客儘量感到舒適。

        活賢社的史密斯就說,大廈的物業管理人員不應該受制於法規。他說,更應該關注的是人,法律有時會很愚蠢,但物業管理人員應該有常識。

        早早出現的熱浪也是造成問題的原因之一。多倫多市府本周一發出了炎熱警報,這是記錄上最早發出的炎熱警報。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