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器官移植感染癌症索償案
2010-05-28 (16:42)
香港駐紐約經濟貿易辦事處一名新加坡籍男職員數年前在美國一間醫院內進行移植手術,接受了一名女子捐出的腎臟,後來才知道該名捐腎的女子本身患了子宮癌。醫生認為不會有太大危險,建議該名男病人保留那個腎。結果,該名男子後來也證實感染了癌症,最後更病重死亡。他的遺孀採取法律行動控告醫生專業失德,要求院方承擔責任及賠償逾3百萬美元。醫學界專家說,這可能是目前已知的唯一一宗因為移植器官而傳染癌症的病例。

        該名男病人劉文森(譯音,Vincent Liew)於2002年2月換腎後,聽從醫生的意見,以為該名捐腎的女子患的是婦科癌症,自己被傳染的機會很微,因此決定保留那個腎。其後,劉感到很不適,背部劇痛。6個月後,他再接受手術,移走那個腎。再過了3個星期,他因為癌症死亡,終年37歲。有關方面拒絕公布他是死於甚麼癌症。

        但一名在庭上作供的癌症專家相信,劉患了一種免疫系統癌症,這種癌症有時會在移植病人身上發生。

        劉的遺孀周四透過律師在庭上指出,主診醫生明知有問題,應該立即替劉移走那個腎,但他沒有這樣做,又不反對劉保留那個腎。醫生這樣做分明是利用他的生命作賭注,而這場賭博輸了。

        劉生前入住的紐約大學朗戈尼醫科中心的發言人稱,醫生有向劉解釋進行移植手術的風險,而劉最後選擇動手術及保留那個腎,醫生也尊重他的決定。醫生一直仔細及密切地留意他的身體狀況。

        院方代表律師伊利諾說:「今次事件是不應發生的,但這不是紐約大學朗戈尼醫科中心的錯,不是主診醫生的錯,也不是病人的錯。」
 
相關新聞
5成等候器官移植病人感灰心 2010-05-02 (11:03)
再多4種處方藥物涉被違規出售 2010-03-11 (22:12)
紐州66醫療機構 為287已死病人領醫補 2010-03-10 (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