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買保險無違規 |
2010-05-26 (13:34) |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被投訴涉嫌違反立法會議員指引,動用公帑向任保險經紀的一名兼職議員助理,替其他議辦職員購買僱傭保險,讓對方賺取保險公司佣金。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初步認為,梁國雄沒有違反《議事規則》及申報指引,有關投訴不成立,毋須進一步跟進。 監察委員會主席梁劉柔芬在立法會發表有關報告,指梁國雄自08年10月以來,向立法會秘書處遞交4份保險單,並申領開支1萬6000多元,包括議員辦事處及員工的醫療及勞工保險。 委員會認為,梁國雄及其兼職員工對承保的保險公司不存在財務及利益控制權,梁國雄沒有違反需要提交3份報價單的規定,也沒有任何隱瞞。 不過,委員會同意修訂指引條文,更清楚說明利益衝突的範圍,並將「從交易獲取財務收益」,包含在財務利益的涵義中。 梁國雄回應,身為立法會議員,樂意接受傳媒及公眾的監察,並認為事件起因是因為有部分人不滿他發起五區公投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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