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萬電話拒收濫發信息
2010-05-25 (18:32)
反濫發訊息工作小組今日舉行第三次會議。小組成員知悉自《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全面實施至今年3月底,電訊管理局作為《條例》的執法機關,共發出194封警告信及1份執行通知。涉嫌違反條例的整體個案數字有所下降。

        在會上,小組成員獲悉《條例》自2007年12月全面實施後,拒收訊息登記冊的運作暢順。截至今年3月底,3份分別拒收傳真、濫發短訊和電話預錄訊息的登記冊合共有超過206萬個號碼登記。

        小組成員亦了解到就人對人促銷電話制訂業界實務守則和引入自我規管計劃的進展。知悉電訊局在諮詢業界後,準備了一份基準實務守則,守則包括規定致電者顯示來電號碼、維持內部拒收電話名單,以及設立能有效處理取消接收來電要求的機制。現時已有3間公司/業界組織實施該自願性守則,另有數間亦已表示有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