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漢遭警轟斃案陪審團退庭商議 |
2010-05-25 (13:11) |
30歲的尼泊爾男子林寶於去年3月17日在何文田樂民新h對開山邊,疑遭警員許嘉麒開槍擊斃案,經過70多天的聆訊,死因庭陪審團正退庭商議。 陪審團接近中午時退庭商議,死者林寶的家人亦有前來等候裁決。死因庭裁判官引導陪審團,指他們可以有3個選擇,如果認為案發時警員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情況下開槍,可以裁定死者林寶是死於合法被殺;但若認為警員使用武力不合理,則可裁定死者非法被殺;不過,若陪審團相信非法被殺可能性大於合法被殺,但又不能完全肯定死者是非法被殺,則可裁定死因存疑。 死因裁判官總結案情時指,法醫指導致死者致命的一槍,子彈是從左耳射入頭骨,可以推測死者當時並非望向開槍的警員。而通常情況之下,當襲擊一個人時,襲擊者會望向對方。另外,開槍警員許嘉麒2005至2009年有關暴力使用的測試,有12次合格,另外3次不合格,原因可能包括過早使用暴力,毋須的情況下拔槍,亦有一次應該開槍時,他則選擇用警棍。 事發於去年3月17日,警方接獲何文田樂民新h對開山邊有滋擾投訴,警員許嘉麒奉命到場調查,據稱遭死者以木條追打,跌坐水渠中,致右下半身麻痹動彈不得,感生命受威脅遂開槍,林寶中彈死亡;過程被一名街坊拍下,事後開死因庭召研訊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