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下令放無薪假 訴訟再添一樁 |
2010-05-24 (05:18) |
(三藩市 )(本報訊)阿諾舒華辛力加在2008年12月下令讓超過20萬州府僱員放無薪假,這項命令受到法律挑戰,州長已兩次敗訴。雖然州府沒有正式提出上訴,但加州最高法院仍再次檢視此案。 7名最高法院法官日前簽署命令,要州府和工會繼續辯論州長是否有權命令州府公務員放無薪假期。 州長發言人Aaron McLear表示,州府樂意進行有關辯論,因為他們從一開始便認為州長有權下令公務員放無薪假期。為了解決在加州各地法院的20多宗無薪假期訴訟,州長之前曾要求最高法院審理在沙加緬度和三藩市上訴法庭的7宗無薪假期訴訟,但遭高院在4月22日以6票對1票否決。 高院這次的命令是關於CASE提出的訴訟。代表約3800名州府法律專業人士的組織CASE,指州長無權下令加州賠償保險基金的500名州府律師和聆訊官放無薪假。 三藩市地方法院3月判決州長的命令不合法,因為加州法律規定,凍結人手及員工薪津裁減等命令,加州賠償保險基金的僱員可獲豁免。 州長雖未正式就此案提出上訴,但其律師向最高法院面交信件,要求再審視州長在財赤困難時下令放無薪假的權力。根據最高法院命令,有關方面要在7星期內提交申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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