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議員為子賄選被求刑7年6月 |
2010-05-21 (11:31) |
在台灣,嘉義市前市議員鄭秀英被控為去年參選市議員兒子賄選案,嘉義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審酌被告多次傳喚均逃匿未到,毫無悔悟,建請求刑7年6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800萬元。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鄭秀英曾擔任嘉義市議會第1至第4屆市議員,兒子張志成也曾擔任第6屆市議員及嘉義市議會秘書長,且於2009年參選嘉義市第2選區市議員。 承辦檢察官王輝興表示,鄭秀英母子2人從政多年,擁有眾多選舉樁腳。鄭秀英為使兒子順利當選,與通緝中的鄭秀英文教基金會秘書蘇秋燕分別拜訪樁腳,並交付金錢,希望由樁腳交給選民,以1票新台幣1000元的代價,要求支持張志成。 案經嘉義縣市調查站查獲,去年11月27日至今年1月13日,分別傳喚逾百名樁腳、選民到案說明,並查扣現金107萬4000元。 王輝興指出,鄭秀英、蘇秋燕 2人於去年12月初經二度發傳票均未到案,且發拘票拘提不到,因而發布通緝,但至今仍未到案。 鄭秀英賄選案,嘉義地檢署依違反選舉罷免法起訴。審酌被告鄭秀英、蘇秋燕於偵查中僅具狀自白犯行,而經多次傳喚,均逃匿未到庭,毫無悔悟。建請將鄭秀英求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併科罰金800萬元;蘇秋燕求處有期徒刑6年,併科罰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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