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修訂條例7•16生效
2010-05-20 (16:58)
《2010年<2007年版權(修訂)條例>》有關複製及分發罪行的條文7月16日生效。有關公告今天(5月20日)刊登憲報。

        根據《2009年版權(修訂)條例》,就不同類別印刷品劃定兩套數字界線,若複製或分發侵權複製品的程度不超越法定的數字界線,則不構成罪行。

        界線的範圍,包括在任何14天內,複製報章、雜誌及期刊的數量,不超逾500版A4紙頁面;以及在任何180天內,分發複製書本或學術期刊文章的零售價值,不超逾6,000元。
 
相關新聞
海關檢疑侵權考試題目拘8人 2010-05-07 (18:21)
海關拒透露被捕補習中心負責人身份 2010-05-07 (16:13)
Big 4坦言為邀請嘉實煩惱 2010-05-02 (18:54)
僱非法勞工 英五華人判監 2010-04-25 (06:22)
千嬅渴望聲演外星人 2010-04-22 (18:06)
演藝界傾巢為青海災民籌款 2010-04-21 (21:34)
Google披露各國審查資料詳情 2010-04-21 (14:45)
法知名出版社欲告谷歌侵權 2010-04-01 (11:00)
電影發展基金優化措施明推出 2010-03-30 (15:08)
無神論作家新書情節被指褻瀆神明 2010-03-29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