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恐怖組織籌款 安省漢囚6月 |
2010-05-16 (05:04)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加國首個因觸犯新聯邦反恐法而遭定罪的犯人,周五被判監6個月。 本周初,來自安省楓樹區(Maple)男子薩姆比蘇雷(Prapaharan Thambithurai),承認在溫市替一個已遭加國列為恐怖組織的斯里蘭卡「泰米爾之虎」(Liberation Tigers of Tamil Eelam)籌款。 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鮑威斯(Robert Powers)周五准許薩姆比蘇雷返回安省服刑。 鮑威斯在判詞中表示,被告是在知情下為恐怖主義組織籌款,儘管他籌得的金錢數額很小,但卻可能足以造成嚴重後果。 現年46歲的薩姆比蘇雷,本身來自斯里蘭卡,1998年以難民身分移居加國,初期曾居於溫哥華市。他承認曾在溫市籌集到600元,並且從溫市的斯里蘭卡社區中另收集到2,000元。 根據法庭資料顯示,薩姆比蘇雷向捐款人表示,善款用作斯國人道工作,但他後來向皇家騎警承認,他知道「泰米爾之虎」組織最終會獲得其中半數金錢。 薩姆比蘇雷於2008年3月在卑詩省二埠被捕,被控一項向恐怖主義組織提供金錢、物業或服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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