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照顧犬隻女子罰三千元另被禁養動物三年以儆效尤
2010-05-16 (05:47)
(澳洲 )(本報布里斯本訊)防止虐畜會RSPCA稱,一名布市女子被罰款三千元,並被禁止在三年內飼養動物,因她疏忽照顧其犬隻。

         被告賀爾(SUE-ELLEN HALL)36歲,報住布市PETRIE區,被控三項沒有履行照顧其三隻狗的責任罪,她被判罪成。

         RSPCA在進行調查後,發現賀爾所養的雌性雜種拳師狗INDY極為瘦弱,她飼養的另兩隻狗亦如此。

         她被罰款三千元,因沒有為兩隻狗及一隻小犬提供食物、淡水及適當的獸醫護理。

         RSPCA發言人比迪(MICHAEL BEATTY)說,RSPCA對這宗案的判決感到滿意。他說按以往判例看來,本案判得合理,因她被罰三年內不准擁有動物。不過從控罪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三萬元或入獄一年而言,上述判決不算重。但按其他判例看來,上述判決合理。他希望起訴殘酷對待動物的人,能起阻嚇傷害動物者的作用。RSPCA相信通過教育和嚴懲,人們的態度會改變。(祖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