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17個府進入緊急狀態 |
2010-05-14 (09:22) |
泰國總理阿披實13日深夜發布命令,把緊急狀態法實施範圍擴大到17個府。這是一個多月來,泰國政府宣布的第二份緊急狀態令。 這份由政府發言人巴尼探宣讀的命令說,緊急狀態法實施範圍為17個府。與第一份緊急狀態令相比,這次增加了位於東部的春武里府,東北部5府和北部5府共11府。命令說,實施緊急狀態法,是因為上述地區有人企圖製造暴力事件。 泰國內閣13日晚批准了緊急狀態公共管理中心擴大緊急狀態法實施範圍的請求,決定進入緊急狀態的東北部和北部10個府的秩序,將分別由駐防當地的第二軍區和第三軍區司令負責。 阿披實4月7日宣布,在首都曼谷及其周邊5個府的部分地區實施緊急狀態法,以應對反政府紅衫軍集會。根據緊急狀態法,禁止5人及5人以上集會,禁止傳播和散發可能引起公眾恐慌、危及國家安全和秩序的信息和印刷品,可傳訊嫌疑人和證人,沒收財產,監控包括網際網路、電話等通信,查抄可疑物等。 泰國政府13日晚開始按計劃封鎖紅衫軍集會地點,以逼使紅衫軍結束示威。政府切斷了拉差巴頌路口區域的手機信號,派遣軍隊在周邊多條道路設置檢查站,阻止示威者進入。位於集會區內和周邊的公共汽車、地鐵、輕軌、渡船等暫停服務。只有向執行任務的軍人出示身分證明並獲得許可的人,方能進入這一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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