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向四成員國發財赤超標警告 |
2010-05-13 (09:23) |
歐盟四個成員國財政赤字超過允許的上限,歐盟委員會發出警告,並敦促這些國家加大力度鞏固財政。 歐盟委員會根據《穩定與增長公約》中的赤字超標程序,通過了對塞浦路斯等五國的報告。報告說,塞浦路斯、丹麥、芬蘭和保加利亞四國的財政赤字均大幅超過佔國內生產總值3%的上限,有必要採取切實措施予以糾正。 報告同時說,雖然盧森堡今年的赤字水準可能達到佔國內生產總值的4.2%,也超過3%的上限,但符合《穩定與增長公約》中有關特殊情況下可暫時小幅超標的規定,因此無需對其啟動赤字超標程序。 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要求成員國必須將財政赤字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控制在3%以內,即便在經濟危機等特殊情況下,也只能暫時小幅超標。在歐盟本月發佈的春季經濟預測報告中,歐盟委員會將財政赤字和政府債務問題列為經濟復蘇的主要威脅。 歐盟委員會負責經濟和貨幣事務的委員雷恩說,極大多數歐盟成員國財政赤字都超過了3%的上限。現階段只有嚴格執行《穩定與增長公約》,才能向市場證明歐盟成員國有能力適當、及時地削減財政赤字和公共債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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