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嵩之案審前聽證會 更換檢察官 最早6月開審 |
2010-05-12 (05:43) |
(洛杉磯 )(本報記者程嫣洛杉磯報道)天普市(Temple City)前市議員汪嵩之(Judy S. Wong)等涉嫌透過開發案受賄案,10日舉行審前聽證會。該案於當天正式遞交給另一名新的檢察官,但是檢方依然緊咬「入獄2年」懲罰,而辯方也依舊態度明確地表示「無罪抗辯」。該案預計最早可在6月份開審,下次開庭時間為5月26日。 10日一早,汪嵩之和辯護律師勝費德(Sanford Perliss)先後出現在洛杉磯市中心的刑事法庭上,同樣因受賄遭起訴的天普市前市長威爾森(Cathe Wilson)則因剛做完手術沒有出庭,由她的辯護律師全權代表。當日法庭上最重大的變化是檢察官由原先的亨茲曼(Max Huntsman)變成了米勒(Edward Miller),而米勒後來指出,當天只是暫時代班,真正接手此案的是檢察官哈賽特(Sean Hassett)。在檢辯方多名律師和法官司其內格(Patricia M. Schnegg)商量後,法官宣布下次聽證會定於5月26日。 勝費德指出,辯護方將堅持作「無罪抗辯」,另一方面,雖然更換了檢察官,但是對案件卻不存在太大影響,這是因為針對民選官員的案子,檢方的決定和理念都來自最高層。他說,目前檢方依然緊咬「入獄2年」的懲罰,由於檢辯雙方差距太大,因此只能通過陪審團審理來解決。在下次開庭時,可能會確定另一個審前聽證會的日期,也可能選擇正式審理的日子,最早可在下個月開審。 到目前為止,汪嵩之和威爾森的案子一直都是同時開庭,勝費德表示,尚且不確定真正庭審時會一起還是分開審理,也不知道是否會更換法官,不過這是2個獨立的案子。他並透露,自己在庭審時會證明汪和威爾森之間沒有合作,但是二人卻同時因開發商的告發被控受賄和發假誓罪,其中必然另有隱情,這將是他辯護的一個方向。汪嵩之10日當天在兒子的陪同下出庭,她已經在2個月前向天普市市議會提出辭呈,以卸下重任全力面對審理。 該涉及天普市多位官員的案件,由華裔開發商Randy王的告發所導致。王在2006年接下該市Piazza開發案,因工程延誤遭到市府於2008年4月份提出訴訟,但王卻矛頭一轉,指控多名市府官員利用開發審批名義向其勒索。洛地檢署於去年6月份宣布針對3名被告的21項罪狀起訴書。其中,汪嵩之被控6項受賄罪、3項發假誓和1項拉攏賄賂罪,威爾森3項受賄罪和3項發假誓罪。而前市議員候選人卡維爾(Scott Carwile)也被指控4項發假誓和1項未申報競選捐款罪,他在去年7月底已經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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