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剛受賄被判無期徒刑
2010-05-10 (11:11)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原主任朱志剛,涉嫌受賄740多萬元。

        河南信陽中院10日對朱志剛宣布一審判決,認定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朱志剛利用其擔任財政部部長助理、副部長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申請貸款、調動工作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44萬余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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