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埠街頭賣40隻烏龜華婦被罰款高達1200元 |
2010-05-08 (05:43) |
(紐約 )華埠經常有人在街頭小巷賣小烏龜賺錢,一名華裔婦女就是因為賣40隻烏龜,結果被執法人員捉個正著,還被罰款高達1,200元。由於款額巨大,華女到聯成公所求助,但是公所也愛莫能助。 事主Sussie Qu說,她經營一個報攤,3月30日突然有執法人員到場,看到她有在賣小烏龜,就指她沒有執照販售動物並立即開了罰單,她日前還特別因此去法庭跑了一趟,希望能向法官求情,說自己因為不知道沒有執照有可能導致散播疾病,希望法官網開一面。但是法官最後並不採納這個說法,並指不懂法律不是合理理由及並判她必須要繳付1200元。 事主嘆說,「我也不是不認,只是1200元真的太高,叫我如何付?」聯成顧問趙文笙(見圖)則稱,根據法庭給的文件這已經是最低罰款,針對這種事情,他們也愛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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