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洋承認行賄「打假波」
2010-05-07 (18:48)
一名足球員向另一名足球員提供賄賂,作為在一場賽事中「打假波」的報酬,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于洋,二十七歲,愉園前球員,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

        裁判官郭啟安將案件押後至五月二十日再提堂。被告暫時還押廉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愉園的足球員。愉園是香港足球總會主辦的甲組足球聯賽其中一支參賽球隊。四海流浪為該聯賽另一支參賽球隊。

        被告加入愉園前曾是四海流浪的球員,而當時喀麥隆球員基藍馬是其隊友。

        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十月三日早上曾到基藍馬的宿舍探望他。

        被告要求基藍馬刻意輸掉在當天下午舉行的愉園對四海流浪的賽事。

        被告其後在一部手提電腦輸入一些中文句子,並把句子翻譯成法文,即基藍馬的母語,使他明白有關要求。

        被告亦詢問基藍馬想要多少錢,但基藍馬拒絕被告的要求。

        被告及基藍馬是該場賽事的球員。結果,愉園以零比二輸給四海流浪。

        被告於本月五日被拘捕。在警戒下接受廉署人員問話時,被告承認有關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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