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條例草案》二期諮詢 |
2010-05-07 (17:05)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就《公司條例草案》的條款擬稿,展開第二期公眾諮詢,為期三個月,目的是使條例更方便用家使用,便利營商,以提升香港作為主要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吸引力。 第二期諮詢主要涉及方便營商和較為技術性的事宜,例如股本以及會計及審計條文,主要修例建議包括,改善公司資料的披露,規定公眾公司及較大型的私人公司必須提供更具分析性和前瞻性的業務回顧,作為董事報告書的一部分、加強核數師取得資料以履行職責的權利、簡化和更新押記登記制度、以及准許更多私人公司和小型擔保公司遵從簡化的會計和匯報規定,從而節省遵從和營商成本。 諮詢文件亦提出若干議題諮詢公眾,包括重新考慮廢除有關私人公司為他人購入本身股份而給予資助的規則的方案、提議撤回有關在周年帳目之外另行擬備一份董事酬金報告書的規定的建議、建議對有關財政司司長有權調查或查訊公司事務的條文作出一些輕微修訂,以及訂立新條文,賦權公司註冊處處長在某些情況下可取得文件、紀錄及資料、以及應否規定公司須提出理由解釋為何拒絕登記股份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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