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男童教師被判囚三年半 離原校遷紐省後繼續狎童 |
2010-05-06 (05:09) |
(澳洲 )(本報布里斯本訊)一名前任教師性侵犯四名一間昆省中學的男童,被判入獄三年半。 被告史賓沙(ANTHONY BRUCE SPENCER)64歲,昨日在布市區域法院庭上認罪,他被控三項猥褻行為及六項非禮罪。 被告在1960年度後期至1970年代初期,在布市西南區WARWICK的SCOTS書院任職教師,他的男童受害人當時年齡均在14歲以下。 法官MICK NOUD判被告入獄三年半,比主控BELINDA MERRIN要求判囚三年略長。史賓沙入獄十個月後可申請假釋。 較早前,主控在庭上稱,史賓沙上周已獲假釋,因為他所犯的另外六項控罪已在紐省入獄服刑。 主控稱,當史賓沙離開SCOTS書院遷到紐省後,繼續其狎童行為。(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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