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嶽指警制訂指引查虐畜案 |
2010-05-05 (14:05) |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表示,警方兩年前制訂新工作程序,派出刑偵警員處理懷疑虐待動物的舉報。 周一嶽表示,警方亦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執法部門。警方在獲得漁護署、食環署及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給予專業意見後,於2008年1月發出新內部指引,訂明在接獲懷疑涉及虐待動物舉報的初步處理程序,案件亦會交由刑偵人員調查。指引在所有總區實施,如警方察覺該類案件在某警區有上升趨勢,會靈活調配資源,有需要會考慮調派指定隊伍調查同類案件。 他又指,2007、2008和2009年,政府分別接獲190、187以及157宗懷疑虐待動物的投訴和舉報,情況有輕微下降的趨勢。檢控數字方面,2007和2008年各有18人,去年則有9人,當中絕大多數被定罪和判罰。 另外,周一嶽表示,政府正與志願團體研究,能否為流浪狗絕育,但需要先確定狗隻的主人,以及志願團體是否願意擔當流浪狗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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