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案4受害家長來港索償 |
2010-05-04 (11:24) |
內地毒奶粉案,一批受害者家長入稟本港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作為三鹿股東的新西蘭恆天然集團在香港的分公司索償。審裁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5日,等候申索人準備雙方的文件包括醫生報告、精神科報告,以及醫療和其他開支的證明。 4名受三鹿毒奶粉影響的幼兒家長,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涉案三鹿集團股東之一,在香港註冊的恆天然品牌有限公司,索償12000至33000元賠償。 審裁官要求原訴人,提供資料證明他們受害者的身分、服食了有關產品後的醫療報告,證明他們因三鹿延遲6個星期公布問題奶粉,導致身體受傷害,以及解釋為何三鹿的股東,要為消費者服食產品出事而負責。 恆天然的代表認為,案件不適合在小額錢債審訊處處理,審裁官表示,要研究案情後才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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