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停車場收費計劃擴大受阻 多倫多教育局斷財路 |
2010-05-02 (05:33) |
(多倫多 )(綜合報道)想利用學校停車場增加收入的多倫多教育局無法如願,去年雖已開始試驗放學後讓車輛停在校內並收費,但擴大到40個學校的第二階段計劃受到市府職員阻撓。 第11區教育委員馬魯(Josh Matlow)表示,教育局未獲市府支持前,要延後擴大計劃。 教育局消息來源指出,市府高層規劃人員認為教育局不應經營商業停車場。他說,市府職員告訴教育局,批准程序非常煩瑣而且費錢。教育局還在了解市府的真正反對立場,目前顯然無法讓他們相信這是好主意。 教育局去年選擇的10所學校多半鄰近停車困難的購物場所,例如湖濱區,或聖克萊大道(St. Clair Ave.)及羅倫斯大道間的央街。 學校在住宅區不能收費 原先計劃每年增加40處學校停車場,使總數接近200處,為教育局增加220萬元收入。提供停車場的學校可獲得10%收入,其餘9成列入教育局的資本預算。截至目前,學校停車場帶來90,000元收入。 市府表示,教育局希望將學校停車場改為商業區,以便廣告宣傳,但附例規定,住宅區不得設置商業停車場,而許多學校都位於住宅區。 教育局為了符合規定,將9個學校停車場設為「訪客付費停車場」而未設告示牌。其餘學校因位於商業區,使用者便可在機器付費。 市府土地分區附例及環境規劃主管達布拉莫(Joe D'Abramo)說,問題在於訪客付費停車場是否應視同商業停車場。教育局要辯論如何管理,但無論如何都無法將住宅區停車場改為商業停車場。 達布拉莫另指出,今年夏天就生效的附例還規定,純粹住宅區的柏文建築禁止收停車費,理由是訪客可能不願付錢而停在街上,妨礙有停車許可的居民的權利。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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