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擎空轉時間擬減至60秒 由停車抄牌員負責執法 |
2010-04-30 (05:43) |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倫多市交通服務執法部門經理安東妮奧(Angie Antoniou)表示,市府執法人員在2008年警告了269名司機,只有55人被檢控;2009年警告478人,票控了48名司機。 她說,被罰人數遠低於被警告人數,並非是執法有困難,原因是政府以教育和宣導為主;而且市府執法人員要兼顧大大小小的附例,引擎空轉不得超過3分鐘只是其中一項。 市府執法人員說,引擎空轉不得超過3分鐘的附例執行起來相當簡單。這些車輛絕大多數是非法停車等人,很容易就超過3分鐘。執法人員通常的做法,是離遠看到汽車停在路邊未有熄火,就開始看錶計時。為了避免與司機發生爭拗,一般都等夠5分鐘才上前,罰單上清楚列出開始計算違例車輛的時間。他說,即使司機立刻開車離開,只要執法人員記下車牌號碼,也可依法追查汽車的下落,向車主寄發告票。司機如果不服,要在法庭上自行舉證當時的氣溫超出附例適用的範圍。 他說,殘障者或耆老上落車較慢,接載他們的汽車很多時會違例;但需要電力操控輪椅平台的車輛則不受限制。執法人員一般只是會向這些司機發口頭警告,提醒他們要熄匙。 市政府執法人員和警隊通常是在初夏天氣回暖時,展開為期一周的打擊行動,提醒司機要停車熄火。多倫多警隊指出,這條附例的執法主要靠市府執法人員。大部分警員是駕車巡邏,絕少會將警車停下來,基本上只有騎單車巡邏的警員會開告票;但通常是連帶違例泊車等其他違例事項,不會單獨檢控引擎空轉。警員會視個別情況決定是否加控。 安東妮奧說,引擎空轉浪費汽油、損害引擎又污染環境。司機讓引擎空轉只是貪圖方便,完全沒有必要。即使是寒冬暖車,也不應超過30秒。幾十年前的汽車使用化油器才需要暖車,現時的車輛都使用電子控制的燃油噴射系統。引擎空轉20秒的耗油量,與重新點火相同。多倫多市政府鼓勵司機,除了在交通燈號停車之外,不要讓引擎空轉超過10秒。 每年平均只發出76張告票 多倫多市於1996年實施引擎不可以空轉超過3分鐘的規例,當時是開創全國先河;但每年平均只發出76張告票,就被不少市議員譏評這條附例是無牙老虎。2007年一份研究車輛廢氣與疾病的報告,就促使市議會轄下的健康委員會重新檢討這條附例。 公共衛生部門建議將引擎空轉限制縮短為1分鐘;取消目前只有當氣溫在攝氏5至27度之間才可以執法的限制;以及由停車抄牌員負責執法。抄牌員每年發出290萬張違例泊車告票。 有報告顯示,加拿大全國的司機只要每日熄火5分鐘時間,就可令大氣層增加160萬噸綠化空氣,相等於減少49萬輛汽車在馬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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