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主席辭職須通知所有議員 |
2010-04-30 (11:49) |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如果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時,只差一票能夠通過,他會辭去主席職位投票,多名泛民議員對有關言論表示失望。 立法會秘書處回應,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立法會主席是由立法會議員選出,因此主席辭職須通知所有議員。 至於如何通知與何時通知,則由辭去主席的議員自行決定。而根據《議事規則》,當立法會主席缺席會議或不能執行主席職務時,將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擔任代理主席。 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表示,政改方案表決是非常重要的事項,《議事規則》並沒說明代主席是否可以臨時代為主持有關會議,希望法律顧問給予意見。她暫時也未決定若擔任代理主席時會否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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