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庭勝訴後厲行執法 樓宇局嚴打公路旁非法廣告牌
2010-04-29 (04:59)
(紐約 )(本報訊)《紐約郵報》報道,市政府樓宇局展開一項嚴打紐約市最繁忙道路旁邊豎立的廣告牌,瞬即對違例者發出近200萬元的罰單。

        有關官員表示,在聯邦法庭2月份判准市政府可以執行一項自朱利安尼市長時代已受到挑戰的政策後,已有53個廣告牌被自願除下,其他有23個廣告牌已變成合法,14個則屬違例——大部分位於BQE公路旁者,它們被發出176萬元的罰單。

        這項執法行動醞釀了10年。在2000年,朱利安尼市長政府嘗試執行一項嚴苛的法例,禁止在大型公園200呎範圍,與在主要道路900呎範圍內豎立廣告牌。

        但這項法案後來被發現存在缺陷,當局在2006年即制定另一項法案,但廣告牌行業立即興訟予以禁制。

        市政府官員表示廣告牌公司因為經濟利益重大,因而一再拖延當局執法,拖得越長越好,特別是那些位於最擠塞公路旁的廣告牌。樓宇局特別執法組主管艾.霍迪爾表示:「那是他們賺最多錢的地方,根據我們接到的租約版本,有些廣告牌的月租輕易達到3到5萬元。」

        霍迪爾又表示,在興旺的年份,位於一條主要大動脈公路旁的大型廣告牌,月租更可達10萬元。

        樓宇局在第一輪的取締行動中,針對的是位於BQE公路兩旁小型建築物上的非法廣告牌。

        當局表示豎立這些廣告牌的是一家名為「Luna Media」,總部位於皇后區長島市,這家公司對傳媒的查詢沒有作出回應。

        上述14個違例的廣告牌分布在10個地點,牽涉共176項違例,其中7個在布碌崙,其他布朗士、皇后區與史丹頓島各有1個。

        一個非法廣告牌每項違例罰款1萬元,但數額通常經過審訊後會獲得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