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燙傷男嬰屬人為錯誤 |
2010-04-29 (15:20) |
瑪嘉烈醫院就較早前一名留院嬰兒被燙傷的事件,發表調查報告。發言人指,事件涉及人為錯誤,建議考慮予以適當紀律處分。 調查委員會主席李志光表示,委員會就一名男嬰在瑪嘉烈醫院留醫期間遭燙傷的事件,已作出徹底的調查,報告指今次的事件是人為錯誤。他指,有關護士未有按照既定指引,執行正確護理程序,即未有用手肘測試水溫,而只用手掌測試,因而令男嬰出現了二級的燙傷。委員會亦認為,男嬰是在一段較長時間,浸在一個大約攝氏45度水溫的熱中水,引致今次的傷勢。委員會認為護士做法不當,建議要紀律處分。 李志光又指,今次的調查結果是經過5名委員深入的了解,反覆查看男嬰的醫療及護理紀錄,並親自接見或用電話查詢過11名與這件事情有關的員工得出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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