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打擊非法黑工拘5人 |
2010-04-29 (12:03) |
入境事務處特遣隊人員昨日在港島西區一老人院進行打擊非法勞工行動,並拘捕4名非法勞工及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被捕的4名非法勞工均屬女性,年齡分別38至48歲,其中3名非法勞工是逾期逗留人士及管有偽造香港身分證。另外,行動中特遣隊人員從非法勞工的手提包中檢獲2張懷疑偽造回鄉咭。所有非法勞工現正被羈留調查。 發言人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10年。發言人又補充說,所有旅客無論受薪與否,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入獄2年。 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曾於2004年頒布判刑指引,指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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