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新例助警執法遏止暴力 醫護須披露刀槍傷者資料 |
2010-04-28 (05:06)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卑詩省政府宣布實施新法例,首次要求省內醫療機構,向警方報告因為受槍傷或刀傷而求醫者的資料。省府指出,該法例將會使警方執法更有效率,防止發生暴力事件。卑詩警方及醫療組織,均對新法例表示歡迎。 省律政廳長麥德莊(Mike de Jong)周一宣布,首次在卑詩省引入《舉報槍傷及刀傷法》(Gunshot and Stab Wound Disclosure Act),要求省內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在為槍傷及刺傷傷者治療時,要向警方報告(見附表)。 麥德莊指出,及時向警方報告槍傷及刺傷傷者,會幫助警方提高反應速度,立即採取行動預防未來的暴力、傷害以至導致死亡的事件發生。 警方醫學界均表支持 根據加拿大司法統計中心(The Canadian Centre for Justice Statistics)報告顯示,在1999年至2008年間,卑詩省34%的兇殺案為使用槍械導致,25%的兇殺案為使用利刀刺傷及割傷導致。 在全國範圍看,要求醫療機構做上述兩類報告的省份包括沙省、緬省及亞省;另外安省、新斯高沙省及魁省,只要求報告槍傷。卑詩省府表示,上述省份的警方,均稱讚該法例極大幫助警方辦案,更有效拘捕及控告疑人。 卑詩醫學會(BC Medical Association)主席布羅迪醫生(Brian Brodie)表示,卑詩醫學會完全支持這項可提升公共安全及預防進一步犯罪的法例,他同時對法例保護報案外科醫生等醫療人員安全的規定,表示歡迎。 卑詩警察局長協會(BC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Police)主席佩克諾德(Clayton Pecknold)表示,當警方獲得醫療機構的報告之後,可以更快展開拘捕行動,更有效地保護公眾安全,因為調查初期的數小時,往往是破案關鍵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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