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擬嚴禁騎單車傳簡訊 初犯罰20元再犯罰50元
2010-04-28 (05:58)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陳家賦洛杉磯報道)加州是全美23個嚴禁開車時傳簡訊(texting)的州屬之一,如今更有議員建議要更嚴格立法,禁止民眾一邊騎單車一邊傳簡訊。聽聞此項建議,單車族有不同看法,有者認為騎單車本來就不易傳簡訊,沒有必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去研議這種法案;但也有人表示支持,以保障所有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這項由北加州參議員希密田(Joe Simitian)在2月起草的法案SB 1475,將限制單車騎士不能拿著手機講電話、不能傳簡訊,也就是和汽車駕駛人一樣,必須使用免提耳機,首次觸犯者罰20美元、再犯則罰50美元。至本月22日﹐這項草案已經在加州參議院的交通與住房委員會獲得初步通過。

        這項法案的其他內容,包括將首次觸犯開車時傳簡訊,或沒用免提(hands-free)耳機講電話的罰款提高到50美元、再犯則罰100美元;違規者可在駕駛記錄上被記點;把部份罰款金額用於公共醒覺運動上。

        經常騎車的工程師莫文良表示,常在路上看到有人一邊騎車一邊講電話,往往都忽略行人和往來的車輛,險象環生的情景讓人捏了一把冷汗。他坦言,邊騎車邊傳簡訊就更高難度了,不只要一心二用,更要控制好單車方向,不是經常看到這種情況。

        對於立法嚴禁騎車傳簡訊,莫文良說有好有壞。他認為,往往就是因為有太多人這麼做而擾亂秩序,所以才有人建議立法管制,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保護公路使用者的安全。然而,他也質疑那是否也要限定民眾走在街上時不能傳簡訊?特別是在過馬路時,有些人就是不看前方,只能注意力放在手機螢幕上。

        事實上在希密田起草該法案時,一度考慮是否要將「行人不准傳簡訊」一起列入法案內,只是經過取捨之後,並未將之列入其中。

        單車活動組織者杜克(Matt Ducat)說,在他們的團體活動中,除了規定參加者必須戴上頭盔,也禁止大家使用手機及耳機,凡是要接聽來電或檢查郵件及簡訊者,一律要停到路邊安全處,否則就會被記警告。他說,在公路騎車時,就像其他交通工具一樣,必須遵守所有交通規則。

        他說,法律畢竟和「建議」不同,如果明文規定不能傳簡訊,對大部份公路使用者都有好處。然而,他認為即使有了此法,執法方面的配合也很重要,就像目前加州禁止駕駛人拿著手機講電話,但是仍有不少人知法犯法,這麼一來就失去了相關法律的意義。

        對此法案持中立態度的林先生直言,無可否認這有助公路安全,但是如果要花納稅人的錢去研議這種「古靈精怪」、「鑽牛角尖」的法案,他寧可要大家「自律」。他說,很多事情可以用「常識」去分辨好壞、該不該做,再不然就「一勞永逸」地完全禁止傳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