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批准中印尼引渡條約 |
2010-04-26 (18:15) |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26日開始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引渡條約》的議案。 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在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作出的說明中表示,為了有效打擊犯罪,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兩國經貿和人員的正常往來,雙方在司法領域的合作不斷加強。去年7月,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和印尼外交部部長維拉尤達分別代表L 1國在北京簽署了中印尼引渡條約。 中印尼引渡條約共22條,主要內容包括:引渡義務;可引渡的犯罪;應當拒絕引渡的理由;可以拒絕引渡的理由;引渡的程序和費用;特定規則;爭議的解決;條約生效、修正和終止的程序。 國務院經審核認為,中印尼引渡條約的內容符合中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司法實踐,符合中國的利益和實際需要。這一條約的批准和生效,有利於促進中印尼兩國在司法領域的合作,有利於促進兩國友好合作關系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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