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府授權各府可頒緊急狀態法 |
2010-04-26 (18:08) |
為應對反政府紅衫軍集會示威,泰國政府26日授權各府最高行政長官在本地自主實施緊急狀態法,並要求地方政府勸阻有意前往曼谷參加示威的民眾。 泰國內政部長差瓦拉當天說,各府府尹可以在啟動緊急狀態法後再向政府成立的緊急狀態公共管理中心報告。與此同時,他已經指示各府府尹向當地民眾進行解釋,勸他們勿去曼谷參加反政府集會示威活動。 同一天,紅衫軍通過決議,要求各府的紅衫軍阻止當地警察前往曼谷參與驅散紅衫軍集會示威的行動。紅衫軍領導人納塔武說,一些府的紅衫軍已經開始行動,要求當地警察不要按照政府的命令前往曼谷。紅衫軍已在巴吞他尼府等一些府建立檢查站,阻止警察進入曼谷。 泰國民間政治團體人民民主聯盟(黃衫軍)26日決定,將於27日向阿披實總理遞交請願書,要求政府宣佈明確措施,以解決紅衫軍在曼谷拉差巴頌路口集會示威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