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法拍屋撿便宜 小心無家可歸
2010-04-22 (05:29)
(洛杉磯 )(本報記者姜立國洛杉磯綜合報道)在經濟不景氣時段,許多屋主因為繳不起房貸面臨房子被銀行收回變成法拍空屋,然而有不法份子在這些法拍屋沒有人住的情況下,冒充屋主把房子出租給不知情的民眾,從中收取房租。洛杉磯縣檢察長庫利(Steve Cooley)警告洛縣居民,在租房時要提高警覺,以免受騙造成錢財流失,到最後還會無家可歸!

        這些不法份子冒充屋主,私自佔有他人房地產,並把租金降低於一般市場價來吸引不知情受害者上門。庫利指出,對於一些不提供辦公室地址或是住家地址的房東要多加以提防。同時在收取房租時,也要避免一些不尋常的支付方式,像是透過電話匯款,或是只能付現金的方式,或網路轉帳的方式。

        另外庫利也建議,在租房之前要先與屋主約好在他的辦公室或是居住處見面,並要求查看房東的身分證件,如汽車駕照。然後要親自到出租屋查看是否有任何可疑之處,也可詢問附近鄰居該間房子的情況,並讓房東把該房不是法拍屋列名在出租合約中,經過確認無誤後再決定要不要付租金住下。

        華人房地產協會會長徐一飛表示,房客在租房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屋主或是房東經濟的詳細資料,並事先找該間房的產權公司查房屋底細,以及是否有房東委託。

        對於是否會有房地產經紀監守自盜,他也表示一般來說,大多數房地產經紀都具有職業操守,不會把法拍屋的鑰匙作為己用或是給予他人,因為這會導致執照被吊銷。他相信不會有房地產經紀會願意冒這種風險來賺取這種不法利益。

        另外房地產律師鄭博仁表示,一般租房詐欺是屬於民事訴訟,但如果金錢涉入數目過大,則會變成刑事訴訟。假如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住進屋內,真房東若要把房客趕走也一定必須依造法律程序進行,不能把房客立即驅逐。對於假房東,受害者到警局報案,並提出控告,但如果牽扯金額數目小於7500美元以下,案件則經由小額法庭處理,若高於7500美元,法律程序才能進入正式法庭審理。

        庫利也呼籲假如有任何相關受害者,要立即與執法單位聯絡。洛杉磯縣消費主事務與房地產詐欺處理部門(Los Angeles County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 Real Estate Fraud and Information Program):1-800-973-3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