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延長至年底
2010-04-21 (12:19)
政府今日宣布,最後一次延長「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的申請期6個月,直至今年12月31日。計劃的其他規定和安排維持不變。

        政府發言人表示,近月香港的經濟情況已顯著改善,信貸緊縮的問題亦已得到紓緩,是時候逐步讓信貸市場恢復正常運作。考慮到業界在經濟復蘇的初期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整固業務,政府決定最後一次延長「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的申請期6個月,至今年12月底。

        工業貿易署會於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接受貸款機構在有關計劃下遞交新申請。現有的「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會如常運作,繼續支援中小企業向貸款機構取得貸款。

        目前,共有46家貸款機構參與「特別信貸保證計劃」。截至4月19日,工業貿易署在計劃下已批出30,668宗申請,涉及的貸款總額超過740億元。有關計劃令超過17,000間企業受惠,涵蓋製造業及非製造業,當中95%為中小企業,幫助穩住30萬名僱員的職位,在「撐企業、保就業」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政府已曾兩度延長「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的申請期,並原定於本年6月30日截止申請。政府會就最後一次延長「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的安排,向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

        「特別信貸保證計劃」於2008年12月15日推出。這是一項有時限的計劃,目的是解決全球金融危機下的信貸緊縮問題。

        在「特別信貸保證計劃下」,政府的信貸保證總承擔額高達1,000億元。自2009年6月15日起,政府為貸款機構所批貸款提供八成信貸保證,每家企業的最高貸款額為1,200萬元;其中600萬元可用作循環貸款。

        所有在本港註冊及有實質業務,並在2008年12月15日前已營運最少一年的企業(上市公司除外),均可申請。
 
相關新聞
陳家強指美對港金融市場感興趣 2010-03-18 (09:44)
曾俊華籲把握珠三角機遇 2010-03-12 (15:34)
工總指預算案紓困措施合理 2010-02-24 (17:15)
預算案:百分百存款擔保維持至年底 2010-02-24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