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非禮相戀小四女生候判
2010-04-20 (21:52)
四十一歲男教師與小四女生相戀,去年三、四月趁送女生回家,伺機於一公屋樓間親吻女童,事後欲脫罪更透過電郵勸女生改口供。

        男教師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三項非禮和一項妨害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四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心理、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官報告,裁判官指罪行嚴重,被告違反誠信,明言勢必判以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