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碌巿長反對 效溫巿規管養雞
2010-04-19 (05:06)
(溫哥華 )(本報記者)卑詩省甘碌市(Kamloops)市議會正在研究,效法溫哥華市的做法,規管民居後園飼養雞隻,但甘碌市市長卻已表明強烈反對。

        提出上述建議的甘碌市市議員貝普萊(Nancy Bepple)表示,她希望甘碌市政府再次認真地探討這個議題。該市過去曾經多次討論監管民居後園養雞的問題,但卻一直未有得出任何結論。

        貝普萊又指出,她曾經居住在鮭魚灣(Salmon Arm),兩年後,她才獲悉鄰居一直有飼養雞隻。她認為,只要有適當的規管,後園養雞絕對不會產生任何問題。

        不過,甘碌市市長米洛巴(Peter Milobar)卻指出,溫市政府對於養雞的監管附例過於嚴格,戶主不能夠宰殺自己所飼養的雞隻,也不能夠從中圖利。他說:「我反對這項建議,也相信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改變我的看法。」

        根據溫市議會最近初步通過的家居後園養雞建議,每戶只可以飼養4隻4個月大或以上的母雞,並且禁止飼養公雞,以免啼叫聲會對鄰舍構成滋擾。同時,飼養雞隻的戶主須要向市府申請牌照。溫市府也會在法例上,說明雞籠和其他飼養條件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