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城荒廢20月 發展商申請延長建築許可 |
2010-04-18 (05:20) |
(歐洲 )(本報記者董婷婷報道)倫敦北部布蘭特區政府(Brent Council)近日致信諮詢區內居民,有關地產發展商Development Securities Plc向該政府申請延長東方城(Oriental City)清拆重建許可的意見。 布蘭特政府強調,公眾諮詢期將於本月30日結束,市民需在此前回信表達意見。 本報致電發展商Development Securities Plc,要求證實發展商此前「將在新東方城內,重設遠東族裔社區」的承諾依然生效;又數次去信布蘭特政府,詢問如何確保發展商履行承諾,保護當地遠東族裔權益,但截至本報發稿時均未獲回應。而記者查閱此申請文件,並未發現包含此項承諾。 逾四十名原東方城(Oriental City)租戶今年2月13日曾在東方城原址外集會,抗議發展商言而無信,「令租戶三年內重返經營」的承諾落空。 對於此次發展商重遞申請,本報曾接觸原租戶委員會主席廖業輝,但至截稿時仍未獲回應。 華人居民應注意對社區影響 另布蘭特政府新聞官James Diamond希望借本報提醒各華人居民,所提意見應重點放在:該工程對鄰近及本地社區的影響,如是否帶來噪音、塵土、綠地減少、停車及交通等問題,影響私隱;該工程對土地及建成後建築的使用目的是否恰當;是否改變地區特色;是否與政府政策相抵觸等等。 而若工程破壞附近住宅景觀;可能造成當地房價下跌;增加商業競爭;精神、宗教等個人理由,則不會被規劃委員會列入考慮範圍。 他又表示,該項目規劃官員必須在接到市民意見10天內進行回覆。若逾期未獲回覆,市民可直接致電並要求解釋。 根據布蘭特政府工作程序,建築規劃申請或由地區規劃總監(Head Of Area Planning)審批;或由該市議員組成的規劃委員會(Planning Committee)在公開會議上,決定是否通過。 地區規劃總監必須在做出決定後,寫信通知所有表達意見的市民審批結果,並闡述否決理由,或申請得以通過的條件。 而若申請有兩個或以上市民反對意見;或有兩個或多於兩個議員要求規劃委員會參與;或極具爭議性,則會由規劃委員會審批。 布蘭特政府將向表達意見的市民,通報委員會考察工地時間,公開會議時間地點,以及如何在公開會議上發言表達意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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