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認證案陳振聰須付八成堂費 |
2010-04-16 (10:31) |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爭奪案,高等法院今早裁定,敗訴的商人陳振聰需支付遺囑認證案八成訟費,但法庭無透露實際的訟費金額。至於律政司的費用則在龔如心的遺產中扣除。 高等法院的判詞指,陳振聰除了要承擔自己的訟費之外,亦要支付華懋一方八成的訟費。至於律政司的訟費,會由龔如心的遺產中扣除。 法庭早前裁定,商人陳振聰要支付認證案全部訟費,陳振聰不服,要求華懋一方要支付聘請專家證人和風水師的一半費用。華懋一方的律師早前曾經估計,整宗案件的訟費超過1億元。 高等法院是於2月裁定,陳振聰手持的2006年遺囑簽名是偽造,判華懋慈善基金一方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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