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公開譴責華訊及主席等人 |
2010-04-15 (18:10) |
聯交所公開譴責華訊(00833) ,原因是其違反《上市規則》第13.09條,未有刊發公告披露該集團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首六個月的業務表現轉;及譴責該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林賢奇及執行董事楊寶華,原因是他們違反了《董事承諾》,未有盡力促使該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13.09條。 此外,聯交所亦公開批評該公司執行董事蘇健鴻、非執行董事范仲瑜、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畢滌凡(已於09年6月2日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梁錦華,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楊芷櫻,原因是他們違反了《董事承諾》,未有盡力促使該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13.09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