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郎首日上班就撞人被告 威州中餐館受連累 東主求助 |
2010-04-14 (05:29) |
(紐約 )(本報記者陳帆紐約報道)位於威斯康辛州的一家中餐館,於去年11月僱用一名外賣郎進行送餐,豈知該外賣郎在第一天送餐途中便發生重大車禍,撞傷他人。目前,車禍的受害者將外賣郎和該中餐館業者告上法庭進行索賠,中餐館業者認為外賣郎僅在其店中工作一日,他便需要為該事故負責,對他而言有些不公則求助法律諮詢。 據該家中餐館業者的親戚王先生(化名)介紹,中餐館於去年11月間僱用一名華裔外賣郎,由其駕駛其自有的車輛負責送外賣工作。僅在第一天上班送外賣途中,該外賣郎便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與他車相撞,並導致被撞車輛司機嚴重受傷,負責事故調查的警員也初步認定該華裔外賣郎為事故責任方。 王先生說,事故發生後,該外賣郎於當日辭職離開了該餐館,餐館業者因而也未曾關注該事故情況。誰知在今年的1月15日,該餐館業者收到一封由當時事故中受傷者的代表律師寄來的信件,要求中餐館提供其保險公司名字,欲提出索賠,一並在索賠名單上的還有那名肇事的外賣郎。王先生說,其親戚覺得十分冤枉,那名肇事的外賣郎僅在店中工作一日,也不是餐館的正式員工,餐館便要對事故賠償負責,實在有些令人難以接受。 戴禺律師表示,該外賣郎雖然還不是中餐館的正式員工,但其發生交通事故是其為餐館工作的過程中,中餐館需要配合對方律師提供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公司聯絡方式,並及時通知投保的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並根據事故責任來決定是否理賠。同時在該案中,肇事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其原因在於車主私車公用並隱瞞其車輛的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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