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交通燈過街穿行道 行人優先使用 汽車讓路
2010-04-13 (05:54)
(洛杉磯 )(本報記者呂瑤洛杉磯報道)出門離不開汽車的南加地區,司機安全駕駛、民眾安全行走都是日常安全要素。不過,在沒有信號的過街線前橫過馬路,被南加警方認為是司機最容易忽略的死穴,行人最容易出事故的情況之一。為此,各地警局持續採取行動,期待提高民眾意識。

        沒有交通燈的過街多被司機忽略

        在聖蓋博谷地區(San Gabriel Valley),華裔城市聚集的大小街道上,並非每一個十字路口都有紅綠燈設置,有些地點為方便橫過馬路,只在街道兩端簡單劃了兩道白線,以便行人過馬路之用。不過,多數司機習慣只注意看紅綠燈指示,對沒有交通燈指引的人行穿越道,多半難以留意。

        家住阿罕布拉的張老先生,有一次在緬因街(Main St.)與Curtis街交口處,經過無信號燈的穿越道時,驚出一身冷汗。他回憶,正走在路中間,原本以為行駛而來的小汽車已看到自己正在過街,不想汽車開到跟前又突然加起速來,幸好張先生往後一縮,才免於事故。駕車的年輕人注意到張先生後,才發現差點撞到人。

        加州車管局表示,加州每6起致命事故中,就有一起涉及行人。針對人行橫道,車管局指出,沒有交通燈的人行過街道,是專為行人設置的,哪怕小街道沒有畫下白線、黃線,行人都有優先使用權利,司機必須尊重,需在行人橫過街道時停車,讓其先行。

        司機行人都有安全責任

        洛縣警局諾瓦克(Norwalk)分局交通專項警官布洛斯(Marc Burruss)接受採訪時表示,從聖蓋博谷到洛縣南部地區,行人多半是交通事故中最脆弱的環節。此前諾瓦克市就有一對祖孫在橫過馬路時,被沒有及時剎車的違章車輛撞到,釀成一死一傷的悲劇。

        布洛斯指出,司機在駕駛時打手機、發短信,都可造成精力分散,忽略行人存在;而一些沒有養成習慣的司機,根本沒有意識到,要為在沒有交通燈的穿越道上過馬路的行人讓路。

        從中國移民美國不久的林小姐,去年就在阿罕布拉市山谷大道上,通過罰單上了生動一課。當時阿市警局在山谷大道,懲罰沒有在無信號燈的穿越道上橫過馬路的司機,汽車剛經過橫道,就被摩托車騎警逮個正著。一頭霧水的林小姐,聽過員警解釋,才恍然大悟,原來沒為試圖過街的便衣員警讓路。

        不過,布洛斯提醒,民眾過街,特別是通過沒有信號燈的穿越道時,出於安全,應首先查看周遭交通情況,看到司機有停車傾向後,才開始過馬路;而不能硬著頭皮往前走,指望司機都是安全駕駛好手。

        南加地區警方行動不斷

        去年年底,洛縣警局聯合聖谷地區蒙特利公園市(Monterey Park)、聖蓋博(San Gabriel)、阿罕布拉(Alhambra)等多個城市警局,在天普市Las Tunas路與Agnes路交口處執法,穿著便衣的警員,扮成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前過馬路,專門取締看到行人過街,卻沒有停車的違規司機。當時的行動,不僅開出近200張罰單,更有駕駛公交巴士的司機也被指違規,而被開罰單。

        今年前3個月,洛杉磯市警局兩次在城市南區採取大規模行動,分別在Martin Luther King大道、Western街等多個路口執法,短短兩個小時,開出罰單無數。布洛斯表示,諾瓦克分局還將在4月中繼續違規取締行動,希望加強司機的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