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提名委員會物色上市委員會成員人選 |
2010-04-08 (19:16) |
上市提名委員會現徵求有意為上市委員會及創業板上市委員會1服務人士的申請。若獲委任,上市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將由2010年5月起計約12個月。 上市提名委員會亦會考慮重新委任現有的上市委員會成員(他們必須是那些服務上市委員會時間不超過《上市規則》所規定的6年任期上限的現任成員)。上市提名委員會並無保留過往年度的落選申請。有關申請人如有意參與是次委任,須重新提交申請。 上市委員會成員在香港上市制度以至香港市場中擔當重要角色。各成員為公眾服務的同時,也為香港成功發展為主要國際金融中心作出很大貢獻。 上市委員會的成員最少有28人,包括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為當然成員)、最少8名委任的投資者代表,以及19名由業內各界代表組成的委任成員。 為求委員會的成員比例恰當均衡,上市提名委員會特別希望收到能夠代表上市發行人、市場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企業融資顧問和交易所參與者)及投資者意見的人士的申請。然而,最重要的是:申請人應對《上市規則》以及作出上市決策時依據的相關內容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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