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資料圖片
馬道立接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2010-04-08 (15:55)
行政長官曾蔭權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期由9月1日起生效。

        曾蔭權表示,他很樂意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馬道立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他形容,馬道立是位傑出的律師,在司法及法律專業方面表現卓越,才華出眾,品格高尚,持正不阿,深受司法機構內外敬重,法律界對他也推崇備至。馬道立具備行政及領導才能,任職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近7年期間,成就斐然。

        曾蔭權續稱,司法獨立向來是香港穩定繁榮的基石,日後亦然。香港人對於司法機構維護法治、確保司法工作公平有效,以及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有很高的期望。他深信馬道立在履行司法機構之首的職責方面,必定會有傑出的表現。

        《基本法》第90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當局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歡迎馬道立的任命。他表示,在立法會同意這項任命之前,不宜作進一步評論。不過,他深信馬道立會是出色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必定會維護法治及保障司法獨立,司法機構在他領導之下將會繼續確保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

        由於馬道立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袁家寧法官的配偶。為避免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及予人有利益衝突的觀感,馬道立如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他將不會審理對袁家寧法官曾審理的案件提出的上訴個案,也不會處理涉及袁家寧法官的行政事宜。

        而馬道立表示,對於行政長官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深感榮幸。他知悉政府當局正徵求立法會的同意,因此他不宜在現階段作進一步評論。他表示,充分了解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的期望,如獲得委任,他將會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司法獨立得到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

        另外,曾蔭權亦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鄧楨法官、司徒敬法官及夏正民法官為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

        曾蔭權也表示,很樂意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鄧楨、司徒敬及夏正民為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他形容,3法官均為傑出律師,在處理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包括憲政案件)方面經驗豐富。他們的任命會使非常任香港法官由3名增加至6名,將來處理終審法院案件時,工作調配上可以更為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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