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查核機制僱員詳細資料保密 |
2010-04-08 (11:08) |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與兒童有關工作的性罪行紀錄查核》的臨時建議。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表示,社會關注兒童受侵犯事件,並對訂立有關機制達成共識。但有團體批評機制並非強制執行,作用不大。 有團體認為,建議有助進一步保障兒童,是重要及必須的措施,不過認為這只是保護兒童的第一步。其中一個出席會議的社會服務聯會家庭及社區服務總主任梅偉強表示,有關的建議會增加僱主的行政費用及執行上的困難,特別是對一些需要不斷聘用年青僱員或流失率較高的行業。 新婦女協進會組織幹事區美寶則擔心,有關建議未能有效保障曾犯性罪行人士的私隱,認為政府應作出詳細調查才推出計劃。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回應時表示,法改委的臨時建議只是保障兒童的其中一個步驟,一個起點。他指,日後如果僱主向當局查核準僱員的性罪行紀錄,當局只會給予口頭通知,不會提供僱員的詳細內容,以保障僱員的私隱。 黎棟國又稱,現時法律難以強制僱主執行有關機制,但他認為僱主有責任審視求職人士背景,並對僱員行為作適當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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