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已處決日籍毒犯 |
2010-04-06 (11:56) |
在內地被判販毒罪名成立的日本人赤野光信,已經被處決。 日本媒體報道,在中國遼寧省大連因犯下走私毒品罪的65歲日本籍死囚赤野光信今天被執行死刑。這是中日於1972年建交之後,首度有日本人在中國被執行死刑。 赤野光信是06年9月在大連準備乘坐飛機返日本時,被機場人員在他的行李中搜出超過1500克冰毒,他一審時被判死刑,上訴亦被駁回,早上被處決。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赤野光信走私毒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且走私毒品數量巨大,應依法懲處。依中國刑法規定,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赤野光信判處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強調,中國刑法規定,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對不同國籍的罪犯均應依法作出平等處理。 法院指,中國對危害極其嚴重的毒品犯罪適用死刑,有利於震懾和預防毒品犯罪。 中國境內目前還有另外3名日籍毒犯,最快會在本星期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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