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獎反益了律師 三老友為千三萬元反目成仇 |
2010-04-06 (05:13)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三名老友因為平分1300萬元六合彩巨獎而反目成仇,不但巨獎未能分到手,而且只益了律師,迄今訴訟費用已花掉150萬元。 中了巨獎可能並非這麼好運氣,2008年7月22日攪珠的大六合彩超級巨獎5200萬元,維省三老友合資26元買24注電腦票,中了四注頭獎的其中一注,分得1300萬元。據入稟維省最高法院的狀辭,三老友攪珠當日合資340元在其中一人彼狄(BRETT PRETTY)的家中開派對,其中26元由彼狄在當地一間書報店買24注的電腦票。 但賈力(GARRY GARLICK)和狄派利(EUGENE TE PAIRI)的入稟狀則有另一版本,指當日是兩人去買,用賈力的會員卡登記,由狄派利保管。不過,三人有「合資」的協議,由彼狄負責分錢。但彼狄沒有用簡單的方法,一開為三份錢,而用派禮物,將錢存入信託戶口及「三人基金」的方法,惹起訴訟。 彼狄表示,他買了一輛新車,一輛流動屋車,餘下大部份紛爭的金錢被法庭凍結。他又指另兩人太貪心,「要完又要」。 賈力仍住租來的房子,買了一個拖卡,一台電視及一些新衣服,以便上法庭。他又買了一輛荷頓旅行車,中獎之後不久已撞毀,目前仍在車房內等候修理。 狄派利和彼狄相識了二十年,中獎前是同屋住,他現時正攤還房屋貸款。(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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