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市開槍流彈誤殺途人 兩被告二級與誤殺罪成 |
2010-04-03 (05:19) |
(多倫多 )(綜合報道) 2008年,42歲的奧凱夫(John O'Keefe)途經中區央街(Yonge St.)Brass Rail酒吧外的時候被流彈擊中死亡。案中兩名被告周四被判罪名成立。 24歲被告帕瑞德斯(Edward Paredes),被控二級謀殺。陪審員經過超過一日的激辯後,裁定他罪名成立。另一名25歲被告澤卡尼阿斯(Awet Zekarias),誤殺罪名成立。 死者的父母在聲明中表示:「審訊終於完畢,我們也可以舒一口氣,但我們的生活亦已完全不一樣了。而我們的兒子,熱愛和平,為人友善,竟遭逢不測,實在難以相信。」 事發當日是2008年1月12日,奧凱夫路經該酒吧,被流彈擊中後腦登時身亡。他的父母憶道:「他富有幽默感、笑容燦爛、澤心仁厚、悲天憫人。」 帕瑞德斯在作供時承認開槍,但並非有意向任何人開槍。他說只是想嚇唬酒吧的保安員,這保安員曾將他攆出酒吧外。他說:「奧凱夫之死,我十分內疚。」 澤卡尼阿自辯時極力指出從沒有慫恿帕瑞德斯向保安員開槍。 但主控官古迪(Hank Goody)指出,因為他怒火中燒,失去理智,令無辜途人死亡。 調查本案的警員尼爾臣(Dan Nielsen)表示,滿意這項裁決。 陪審員也應法官的要求,會為被告的假釋提出建議。 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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